版权协议
 
《自然辩证法研究》论文出版合同
甲方(作者)
乙方 《自然辩证法研究》编辑部
甲、乙双方就论文版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1. 甲方的论文题目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(以下简称“该论文”)
2.根据《著作权法》规定,乙方享有《自然辩证法研究》整体上的著作权,甲方享有《自然辩证法研究》上该论文的著作权。
3.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,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和保密科研项目。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,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。
4.甲方保证该论文没有一稿多投。若乙方发现甲方将该论文一稿多投,乙方有权追补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。
5.甲方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。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,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。
6.甲方自愿将该论文的著作权、专有使用权和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。乙方对该论文具有以下专有使用权:汇编权(论文的部分或全部)、翻译权、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、网络传播权、发行权以及许可文献检索系统或数据库收录权。
7.本合同中第6条的转让权利,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,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(或翻译)该论文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或文摘中。
8.乙方终审通过后即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通知作者。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,则在甲方收到该通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。甲方若3个月内没有收到乙方的论文处理意见,经向乙方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论文。
9.甲方在收到该论文的修改通知单后,应参考乙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该论文进行修改,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回复修改稿。若在超出指定时间30天内乙方仍未收到甲方的修改稿,乙方将对该论文做退稿处理。
10.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《自然辩证法研究》首次发表后,乙方将向甲方按乙方标准支付一次性稿酬,并赠送样刊。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,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。
11.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持一份,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。合同有效期为:该论文投到乙方当日起到下列情况之一为止:
(1)该论文正式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;
(2)乙方向甲方发出该论文的退稿通知单之日;
3)甲方无正当理由撤走该论文之日后的第2年的同一日;期间,乙方保有申述与追索权利。
4)甲方回复修改稿的日期超出规定日期之1日后第2年的同一日;期间,乙方保有申述与追索权利。
12.其他未及事宜,若发生问题,双方将协商解决;若协商不成,则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。
 
甲方(全部作者)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:《自然辩证法研究》编辑部(章)
 
      日于      省(直辖市)    市(县)